GJB 5707-2006 装备售后技术服务质量监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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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F36 代替wzu”烧黑3黑,装备售后技术服务质量监督要求,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surveillance,of after-sale technical service of equipments,2006-05-17 发布2006-10-01 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批准,GJB 5707 - 2006,刖,本标准对GJB/Z 116-1998《售后技术服务质量监督规范〉边力「修订,同时将GJB/Z " 1988《军,I产品售后技术服务》的相关内容合并入本标准,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代替GJB/Z 116—1998和GJB/Z3 7988, GJB/Z 116-1998即行废1,本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与GJB/Z 116-1998相比, 仃卜列变化:,a)标准名称改为《装备售后技术服务质量监督要求》;,b)对一般要求中5.3、5.5条的内容作了充实和调整:,c)增加了装备售后技术服务中的合同管理、现场技术服务、质量问题处理和质量信息管理等监督,内容; 、,d)在编写格式和表述规则上,按GJB 0 -2001《军用标准文件编制「.作导则》的规定进行了修订,本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也『信息基础部提;k,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南京‘至中代我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伟诺、高尚文、虱建构、卜林明、岛叔昉、李 枫、更开华,GJB 5707-2006,装备售后技术服务质量监督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装备售后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的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装备主管机关(部门)、军事代表对承制单位装备售后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0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未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JB 1405,GJB 1686,GJB 3677,GJB 5711,装备质量管理术语,装备质量信息管理通用要求,装备检验验收程序,装备质量问题处理通用要求,GJB 9001A-2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术语和定义,GJB 1405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4 一般要求,4.1 装备售后技术服务的要求通常应在装备合同中规定,必要时可单独签订装备售后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装备主管机关(部门)负责签订有关装备售后技术服务的合同或协议,审批装备售后技术服务要求,或授权军事代表局或军事代表室签订合同或协议。军事代表空在签订合同或协议前应提出有关装备售后,技术服务的合同条款建议,4.2 军事代表局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军事代表室开展承制单位装备售后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军事,代衣空应将装备售后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工作分解落实,确定实施监督的内容、时机利方法,4.3 军事代表室应监督承制单位设立装备售后技术服务工作的机构或专职人员,健全售后技术服务保,障机制,配备必要的服务手段和资源。并监督承制单位按GJB 9001A-2001中758的要求,明确装备,交付后各项服务活动的工作程序,结合实际制定装备售后技术服务的工作细则,并付诸实施。根据需要,综行评价承制单位装备售后技术服务工作的符合性、有效性、规范性、及时性和满意度等内容,4. 4军事代表室应监督承制单位切实履行装备售后技术服务合同(条款)或协议,督促其制定并落实装,备售后技术服务计划,适时检查承制单位:的1作内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承制单位与使用,部队之间的信息,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时满足使用部队的要求,4 . 5驻大型复杂装备总承制单位的军事代表室负责协调驻分承制单位的军事代表室,督促总承制单位,及利1关分承制单位开展装备售后技术服务工作,4 .6军事代表室应督促并协助承制单位做好来函、来电、来访的处理和接待「作,妥善解决部队在技,术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尽力满足其要求。同时军事代表室应协调使用部队为承制单位开展装备售后技术,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4. 7战时装备伐后技术服务按有关规定执行.,GJB 5707- 2006,5详细要求,军小代表对承制单位的装备售后技术服务[作质量监督的内容 般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资料提供、,零备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质量问题处理、信息收集3处怦等:,5. 2技术培训,5.2.1 按仆同规定或装备主管机关(部门)要求,军事优衣制M公同承制单位对使用部队实施技术培训,5. 2. 2军事代表室应督促承制单位制定技术培训人纲和实施计划并上报装备主管机关(部门)审批。培,训大纲和计划应明确培训时间、内容、考核方法以及安全操作和保密要求,5. 2. 3军事代表室应督促承制单位对技术培训的时象和授课人员的文化水平、,业知识及操什技能竽,提出相应的要求,5. 2. 4军事代表室应督促承制单位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作,对授课利训练质量进行监督,力参可考,核工作,5.3 技术资料提供,5. 3.1军珥代表室应监督承制单位按要求提供随机配套攸技术资料,并按规定进行齐套性和符合性检,查。随机配套的技术资料一般包括:,a)产品检验合格证、履历本;,b)产品技术说明花 使用维护说明I乂或手册)等,5. 3. 2 3门同(协议)规定,或装备主管机关(部门)要求提供随机配奏以外的技术资料时、军事代表空,应督促承制单位及时提供,5. 3. 3军队修理机构或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需承制单位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时,应经有关装备,主管机关(部门)审批,由承制单位同需方具体商定后及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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